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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发布《证券公司操作风险管理指引》

来源:证券日报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12-03

原标题:指导券商规范操作风险管理行为 中证协发布《证券公司操作风险管理指引》


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券商落实全面风险管理要求,提升操作风险管理水平,12月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依托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深入调研行业操作风险管理现状,分析操作风险管理发展趋势,借鉴境内外金融监管经验,在充分征求监管部门和行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发布《证券公司操作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导券商规范操作风险管理行为,加强对各类操作风险事件的防控与应对。


2016年6月份,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从指标上明确了券商需对操作风险资本准备进行计算。2016年12月份,中证协发布的《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中也对操作风险管理提出总体要求。


一直以来,操作风险管理是券商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证券行业业务领域不断扩展、复杂程度不断提升、新业务新产品不断增多,重大操作风险事件时有发生。同时,证券行业操作风险管理仍缺少统一、全面、兼具可操作性与前瞻性的规范,券商操作风险管理仍明显滞后,对于操作风险管理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仍需进一步提高。在此背景下,中证协制定券商操作风险管理的行业指引,对于完善证券行业全面风险管理自律规则体系,指导券商建立健全操作风险管理机制,提升全面风险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指引》起草遵循全面性、可执行性和前瞻性原则,并强调前瞻性管理,结合证券行业发展趋势和数字化转型的背景,强调对新业务新产品和重点业务领域的操作风险加强管控,对通过应用信息技术和数据分析开展操作风险监测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对操作风险有关系统建设、数据治理与数据质量控制提出要求。


《指引》共七章、三十七条,涵盖券商操作风险管理全流程。结合证券行业实际,《指引》对重点领域提出五项指导意见,一是强调操作风险管理统筹与协作,要求券商各职能部门在负责管理本职能领域操作风险的同时,应为操作风险管理牵头部门提供管理支持;二是对操作风险管理工具的应用给予一定灵活性,且应以发挥管理工具实效为目的进行完善、优化;三是整合、梳理境内外操作风险典型案例和行业经验,总结形成操作风险控制与缓释的基本措施和主要业务领域的管理措施;四是提出对新业务、新产品和新系统的操作风险管理要点,充分识别和评估相关操作风险,强化风险管理的前瞻性;五是结合行业数字化转型趋势,对相关系统、数据在操作风险管理中的应用提出意见。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对风险要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健全具有硬约束的金融风险早期纠正机制。券商应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操作风险管理架构、流程、工具和措施,防范风险跨区域、跨市场、跨境传递共振,维护金融市场稳健运行。中证协将在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行业风险管理自律规则体系建设,持续督促引导券商提升全面风险管理水平,维护行业稳健运行,助力行业机构高质量发展。


就在11月3日,证监会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进行了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发挥风险控制指标的“指挥棒”作用。修订主要体现三方面的监管导向,一是促进功能发挥,突出服务实体经济主责主业;二是强化分类监管,拓展优质券商资本空间;三是突出风险管理,切实提升风控指标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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