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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7月1日实施,存量公司必须减资吗?

来源:咸林会计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06-27

新《公司法》在2024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一起来看看“注册资本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的具体规定。


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于这条规定,很多小伙伴经常提出疑问:新《公司法》实施后,2024年7月1日之前成立的存量公司要在多长时间内缴足注册资本?


2024年2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依照新《公司法》“逐步”调整的要求,征求意见稿明确对新《公司法》施行前就已经成立的存量公司(即2024年7月1日之前成立的公司)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存量公司自2027年7月1日起剩余出资期限不足五年的,无需调整出资期限;剩余出资期限超过五年的,应当在过渡期内将剩余出资期限调整至五年内。


也就是说,2024年7月1日之前成立的公司可以在过渡期内(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将出资期限调至五年以内,2032年6月30日前完成出资即符合要求。


那么对于之前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过大、认缴期限过长的情况,在新公司法下应该怎么办?
企业可以有以下三种途径可以操作:
(1)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按照新《公司法》要求及程序进行减资;
(2)按照新《公司法》要求合理调整认缴期限,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3)对于经营不善的公司,可以选择注销。

对于之前注册资本过大的公司,避免不了需要进行减资操作。如果公司打算减资,要在2024年7月1日前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吗?


公司不需要急于在2024年7月1日前办理减资,2024年7月1日之后,公司也可以根据新《公司法》要求在过渡期内逐步将注册资本和认缴期限调整到位,并根据调整后的注册资本和认缴期限进行实缴。也即,按照现在的征求意见稿,在 2027年6月30日之前办理完减资就可以。办理完减资后,公司按照减资后的注册资本金额,在2032年6月30日前完成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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