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林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1-08-27
1、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具6%的专票吗?
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其提供增值税应税行为适用的是增值税的征收率3%或者5%,无法开具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时,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1%”字样。
2、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现在是否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16%税率的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第十三规定:“关于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
(一)自2019年9月20日起,纳税人需要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17%、16%、11%、10%税率蓝字发票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办理临时开票权限。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24小时,纳税人应在获取临时开票权限的规定期限内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
(二)纳税人办理临时开票权限,应保留交易合同、红字发票、收讫款项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备查验。
(三)纳税人未按规定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1月份发生销售退货,之前开具的16%的增值税发票按照什么税率冲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4、我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征税时,扣除部分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规定,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5、我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在开发项目时购买了扶梯,但未安装使用,现将扶梯卖给别人,需要开具电梯设备销售发票,请问这种临时业务,超过经营范围的开票,是否可以?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之外,即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应当据实开具发票。
6、开给境外公司的发票需要填税号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因为境外公司如没有税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具发票给境外公司可以不填写。
7、错误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什么影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规定:“三、居民个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显错误,经税务机关通知,居民个人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税务机关可暂停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居民个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经税务机关确认,居民个人可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以前月份未享受扣除的,可按规定追补扣除。
8、今年在预缴税款时也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具体是怎么回事?
为使企业尽早享受到优惠,从2021年开始,企业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采取按季预缴方式)或9月份(采取按月预缴方式)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就当年上半年发生的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企业如果选择对上半年研发费用先进行加计扣除,可以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享受政策。如选择暂不享受该政策,可以统一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再行享受。
9、我公司既生产服装,也有咨询服务业务,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100%的比例在税前加计扣除吗?
企业从事多业经营的现象较为普遍,对于既有制造业,也有其他业务的企业,现行政策采取简化的计算方法进行划分,主要看制造业收入占企业的收入总额能否在50%以上。
具体是:享受按100%比例加计扣除的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
2021年,如果你公司生产服装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则可按100%的比例计算加计扣除。2022年,如果你公司生产服装的收入占比达不到50%,仍可以按照75%进行加计扣除。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来源:老三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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