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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攀枝花市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2-06-02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公告


根据财政厅工作安排,现将我市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二、继续教育形式


网络培训, 或者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财政厅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三、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


1.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会计人员在与上一年度学习内容不重复的原则下,自愿选择1个主题进行学习。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


四、继续教育时间


2022年度继续教育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五、报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应根据财政厅公布的四川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名单,自行选择网络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培训费用由培训机构收取,发票由培训机构开具。


六、注意事项


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请务必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否则财政部门无法在“四川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为其进行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信息采集具体事项请登录“四川会计服务”或“攀枝花市财政局”网站查看相应通知公告。


咨询电话:市财政局(3333671);东区财政局(2222649);西区财政局(5555200);仁和区财政局(2912320);米易县财政局(8173102);盐边县财政局(8653285)


攀枝花市财政局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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