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咸林会计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2-06-04
【案例分析】甲公司2021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事项,不考虑其他因素,逐项判断有关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的,请说明理由。
(1)发行了由其自行决定是否派发股利的含5%非累积股利的优先股。如果适用的税务或会计处理要求被修订,该股份将被赎回。甲公司将其分类为金融负债。
(2)定向发行3亿元的股票,其可自行决定是否派发股利。如果甲公司进行筹资或首次公开发行(IPO),则其必须按面值赎回该股票。甲公司将其分类为权益工具。
(3)定向发行3亿元的股票,其可自行决定是否派发股利。如果甲公司在自该股票发行之日起5年内未能成功筹资或首次公开发行(IPO),则其必须按面值赎回该股票,甲公司将其分类为权益工具。
(4)定向发行3亿元的股票,其可自行决定是否派发股利。如果甲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则甲公司必须按面值赎回该股票。控制权的变更被定义为甲公司至少有50%所有权的变更,甲公司将其分类为金融负债。
【答案】事项(1)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鉴于发行人和持有人均无法控制的或有事项是现实的,且可能导致甲公司在除其清算之外的时间必须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该金融工具应分类为一项金融负债;但是,由于5%的股利可由甲公司自行决定,所以,它是甲公司的权益。因此,该优先股同时包含负债和权益特征,即是一项复合金融工具 。
事项(2)会计处理正确。
事项(3)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 鉴于该或有事项(成功筹资或 IPO)不受甲公司控制,其属于或有结算条款。由于甲公司不能避免赎回股票,因此,该工具应分类为金融负债。
事项(4)会计处理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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