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林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1-05-26
根据审计署印发的《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21〕1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应试人员需本人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我们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对所有的应试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若应试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对虚假承诺的处理:
(一)给予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二)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以及对社会公布。
(三)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初、中级资格考试
10月10日
上午: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高级资格考试
10月10日
上午: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关于深化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84号)的规定以及《〈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审人发〔2003〕4号)《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的要求实施(详见附件)。
自2021年起,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事宜均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办理。应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缴费。
(一)报名工作各时间点
注册报名时间:6月7日至17日17:00;
现场核查时间:6月15日至18日17:00(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6月7日至19日17:00止。
(二)网上注册
应试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个人情况,按系统提示填写信息,完成注册。
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写个人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以往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注册过的考生不得更换照片。考试合格后,应试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已注册的应试人员不需重新注册,可根据提示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核查结果。
(三)网上报名
应试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应试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或者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1、身份学历信息核查结果为“核查通过”的应试人员,即可填写报名信息。
2、身份学历信息核查结果为“无法核查”和“核查不通过”的应试人员,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或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应试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学历、职称等有关资料彩色图片,待系统核查通过后,方可报名。
3、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应试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有关资料后,须进行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报名。
4、现场核查工作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核查相关规定和要求由其负责解释。现场核查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1号办公楼一层考务大厅,对外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现场核查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审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应试人员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无误后,系统自动生成该表格;
(4)报考高级的人员还须提供中级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资格核查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在考前、考中、考后通过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进行全程资格核查。
在合格标准公布后一周内进行考后资格复核,对资格复查不通过或逾期不接受复查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在陕西人事考试网或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公告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五)网上缴费确认
应试人员完成报名后,须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系统内进行缴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者,报名无效,视为应试人员放弃本次考试。应试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可更改。若确需更改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删除原报考信息后,重新报名、缴费,不退还原缴纳费用。
应试人员应保存好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以免影响后续报名工作。
(六)收费标准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408号)规定,审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52元,高级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的标准收取考务费。
需要开发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10月9日前(上午8:30-11:4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大厅开取发票。
(七)打印准考证
应试人员于考试前7日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时凭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中、高级资格3个级别。初、中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设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客观题)和审计理论与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同一次考试中取得双科合格成绩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设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主观题)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主观题)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并在同一次考试中取得双科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参加评审。
(二)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
(三)应试人员应试时,可携带的物品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除规定可携带的物品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拍摄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具体情形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同时向所在单位通报。
(五)应试人员应考时要认真阅读考试须知,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试卷代码等信息,否则按0分处理。
(六)应试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七)由于客观题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应试人员查分申请。
(八)考试结束后,将在陕西省人事考试网和陕西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发布资格核查公告和违纪情况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查看,并请社会进行监督。
(九)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是官方网络报名平台,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是官方公告发布平台。同时,请广大应试人员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sxrskswx,及时获取考试和领证资讯。
考务咨询电话:029-89530805,029-89538291。
接听时间: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5月27日
附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资格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为专业工作年限。
(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技工学校合格毕业生取得的学历,视同于中专学历。
(二)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取得助理审计师职称,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0年。
2.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4.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三)参加高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后取大学本科学历的,还应满足从事审计工作满15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且毕业后直接从事审计工作满20年以上,后取大专学历的,还应满足累计从事审计工作满25年以上。
本公告中的"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等。
第一篇
12月26日19:30-21:00
12月11日19:30-21:00
12月05日19:3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