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 - 中秋聚会,职工中奖笔记本电脑1台,属于“偶然所得”还是“工资薪金所得”?

中秋聚会,职工中奖笔记本电脑1台,属于“偶然所得”还是“工资薪金所得”?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1-09-13

请问


企业举办中秋聚会,职工中奖笔记本电脑1台,属于“偶然所得”还是“工资薪金所得”?


答复


属于因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账务


购买电脑的分录:

借:固定资产-电脑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

贷:银行存款  11300


职工中奖的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11300

贷:固定资产-电脑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300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除非来源注明学林网,否则内容均为网络转载及整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出,仅供个人交流学习使用。如本站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会计网校

更多
  • 中华会计网校
  • 会计新手入门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