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网校 - 财税答疑 - 汽车销售企业购进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如何账务处理?

汽车销售企业购进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如何账务处理?

来源:财政部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01-08

【问题】汽车销售企业在日常活动中购进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回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财会〔2006〕3号)等相关规定,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因此,本问题中的汽车销售企业在日常活动中购进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应当作为存货进行会计处理,通过“库存商品”等科目进行核算。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除非来源注明学林网,否则内容均为网络转载及整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出,仅供个人交流学习使用。如本站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会计网校

更多
  • 中华会计网校
  • 会计新手入门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