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咸林会计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1-10-11
对于销售合同中明确了回购日期的融资性售后回购业务,一般设置其他应付款科目、财务费用科目进行会计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融资性售后回购会计分录
一、销售方(售后回购融入资金方)会计处理
1、销售商品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回购价与原售价之间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月计提利息费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3、销售方购回商品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二、购货方会计处理
1、购进商品时(需取得增值税发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2、回购价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月计提利息收入,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贷:其他应收款
3、销售方回购时,购货方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其他应收款是什么?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应收款项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备用金;存出保证金;预付账款转入;购买股票后应收的包括在股票价格中的已宣告发放的股利;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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